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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6 08:5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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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农联〔2023〕19号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手机彩票网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3]2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绩效目标

  2023年中央扶持资金总额164万元。手机彩票网:计划扶持家庭农场10个指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申报符合要求的家庭农场1个,其中,奢岭、齐家可申报2个。为保政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如本乡镇没有符合条件的可由其它乡镇增补完成。

  二、补助对象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并进行一码通赋码管理。上一年享受过同类项目补助的农场,今年不纳入申报范围。购买农机等享受国补的不得再重复申报。

  三、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额度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家庭农场补助最高不超过16.4万元。

  四、申报条件

  1、资格条件:

  (1)家庭农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

  (2)财务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同等条件下,上一级示范农场优先扶持。

  (4)一码通进行赋码登记,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记账的优先扶持。

  2、申报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档案)

  (1)项目申报书;

  (2)家庭农场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项目申报公示证明材料、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

  (4)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及章程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6)法人征信证明、诚信证明。

  (7)法人无违法违纪证明(村委会签字盖章)。

  (8)项目备案表

  五、扶持内容

  1、提升发展能力水平。支持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2、提升内部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管理服务能力,鼓励开展全程托管和重要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

  六、申报程序

  1.审批。乡镇(街)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项目条件要求组织申报审批工作。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街)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确定。

  2.公示。乡镇(街)对审批通过的申报主体,在项目主体所在村组及乡镇(街)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备案。区农经总站对乡镇(街)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备案。无异议的,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5、报备。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6、实施。由乡镇组织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家庭农场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开展实施工作,做好项目的调度、监督管理工作,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

  7、完成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2023年12月31前完成项目验收。

  8、验收。区农经总站、乡镇成立联合小组进行逐个验收。验收的主要流程是:

  (1)乡镇街提出书面申请。(2)区农经总站、乡(镇)组成验收小组。(3)验收方式,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相关账目资料的形式。(4)验收标准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重点是审核是否在项目期内建设、是否符合用地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重复补贴、是否符合补贴比例要求、财务支出是否合情合理,资料是否齐全。(5)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局负责申请资金,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乡(镇街)经审核无误后将项目资金审核兑付到户,各项目主体签订项目真实性承诺书,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在验收中发现有虚报瞒报和不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取消当年的项目补助资格,并向同级部门进行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9.管理。乡镇(街)负责项目的全程监管。项目完成后,乡镇(街)同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绩效报告。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本项目已纳入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此,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街)要成立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工作程序开展项目的申报、核查、公示、审批等工作。

  2.强化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各乡镇(街)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审批、调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建设,并开展项目自查绩效评估总结工作。

  3.强化政策公开。乡镇(街)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辖区家庭农场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群众监督和政策解答。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本辖区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群众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4.强化资金管理。乡镇(街)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实现带农增收,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5.强化绩效评估。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级绩效自评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各项总结材料要在项目完成后20日内上报区农经总站办公室,联系人杨旭晶,办公电话77709317, 邮箱syqnjzz@163.com。

  附件1: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市县项目备案表

  附件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市县备案汇总表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双阳区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