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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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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23 14:2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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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农〔2023〕41号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吉林省农村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手机彩票网下发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号)附件19号文件精神,结合双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发展主线,实施分层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绩效目标

  按照省里下达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不少于272人的任务指标,2023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80人,其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培育130人、玉米单产提升培育50人、专业农机手培育50人、提高生产技术技能培育50人。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达到90%以上,参训农民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补助对象

  经过区农业农村局认定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可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和田间学苑。

  四、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培训管理规定,省内培训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0元、省外培训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50元。经测算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300元。

  五、重点任务

  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素质提升培训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充分利用好“吉农云”和“云上智农”农民教育培训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协同培训,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确保在更高水平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一)提升示范带动能力。聚焦农民需求、产业需求、国家需求,围绕“千亿斤粮产能建设工程”和“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开展培训。以自身产业发展稳定、示范带动意愿高且带动能力较强的中青年农民(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务农人员,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成员等带头人为重点培育对象。采取理论+实训(实践)的方式,围绕黑土地保护、代耕代种、生产托管、农业生产及加工技术、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特色设施农业、农业减排固碳、秸秆综合利用、电子商务、乡村规划与治理、农村改厕、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和全产业链经营管理能务培训。2023年开展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培训130人。培训不少于8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二)提高生产技术技能。充分利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和发展动力。围绕“两稳两扩两提”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生猪、肉牛养殖技能和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黑土地保护等为主要培训内容的种植技能提升培育。2023年开展生产技术技能培训50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6学时。

  (三)专项行动。聚焦玉米产业发展及单产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提升、黑土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行动。

  1.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重点强化高产优质耐密品种选育、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免耕)、节水灌溉、防灾减灾相关技术培训,支持相关主体开展吨粮田建设。玉米单产技术提升培训50人。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中理论不少于24学时。

  2.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高质量机播、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2023年开展农机手培训50人,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6学时。

  六、实施要求

  (一)培训对象遴选条件。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在开展学员遴选时,培训的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从事养殖业、技术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学员年龄可适当延至65周岁,但不能超过班级人数的30%。

  (二)严格培训机构遴选。按照自愿申报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培训机构、田间学苑确定条件,由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择,并将遴选结果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省阳光办备案。未经审核认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不得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田间学苑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辅助机构,主要承担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实施小班教学,培训班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培育机构要与现场观摩、实践实训、线上学习的实际承担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质量要求。经遴选初定,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由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双阳分校承担提升示范带动能力、玉米单产提升培训任务;区农机服务中心承担专业农机手培训任务;吉林省国信职业培训学校(田间学苑)承担提高生产技术技能培训任务。

  (三)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根据培训层次、类型和特点,优化理论教学、实习实训、现场观摩、交流实践、后续跟踪服指导服务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吉农云”“云上智农”等农民教育培训平台灵活开展线上培训,根据国家和省级部门在平台上开发的系列课程,合理安排线上培训课程,综合考虑农民培训特点,组织成本等因素,理论课程线上培训应不少于20~25%。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实练、观摩体验,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应充分利用省级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原则上不得安排学员到未经认定的基地进行实习实训。

  (四)科学设定培训内容。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大类型模块设计课程内容。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4个学时,专业技能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60%。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育项目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区里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培育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检查项目实施。

  培育机构要根据承担的培训任务,科学制定培育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专业设置、课时安排、师资建设、教材选购、资金预算等,及时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与效果。

  (二)加强工作监管。一是强化质量监管。继续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年末对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估。二是强化培育信息监管。各培训机构要依托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开展培训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录入相关培训信息,建立培训档案,做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并作为培训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培育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吉农云”平台开展在线申报、信息录入、系统评价、电子证书发放。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分级开展绩效评价。

  (三)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教务管理、跟踪服务、食宿交通、意外保险等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料、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培训机构应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后续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培训费的使用参照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吉财党群〔2017〕105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绩效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全面执行绩效管理。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分层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培育任务完成、学员满意度、学员库和师资库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区农业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进展、信息录入、培育工作监管、认定管理和项目检查验收负责;区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负责;培训机构对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负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注意挖掘和培树典型案例,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网、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等进行推介宣传。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田间学苑,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六)做好跟踪指导。各培训机构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弎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附件:

  1.双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县名额分解表;

  3.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认定审批表;

  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田间学苑认定审批表;

  5.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台账封面;

  6.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经营管理型培训台账;

  7.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专业技能型培训台账;

  8.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办班计划表;

  9.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现场核查表;

  1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检查验收表。

 

  

附件: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