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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
发布时间:2023-12-14 09:59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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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

  (一)服务对象:全区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二)服务机构:全区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二、服务型项目

  1、苯丙酮尿症(PKU);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3、新生儿听力筛查。

  4、新生儿疾病串联质谱筛查

  三、服务投诉举报电话

  0431-84260238

  四、政策依据和工作指标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二)工作指标:

  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