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双阳区太平镇石羊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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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子村西山 |
吉林省隆泰矿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河子村西山,坐标为东经125度42分8.317秒,北纬43度22分11.039秒。项目为石灰岩露天开采(涉及8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429米至280米)及建筑石料加工,扩建后全矿总占地面积249063平方米,用地类别为旱地、乔木林地、采矿用地及农村道路,占用旱地和乔木林地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矿区占地面积211700平方米(排土场占地面积22100平方米,废石堆场占地面积35700平方米,位于拟建矿区范围内),生活办公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破碎生产区占地面积28260平方米,现有表土堆占地面积8103平方米,洗车区占地面积30平方米,破碎场地内块料封闭成品库占地面积3900平方米,粉料产品封闭仓库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封闭破碎车间占地面积3575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设备一览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100万立方米,破碎生产线年加工石灰岩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碎石和石粉,其中石粉年产量为546899.043吨,碎石年产量 2183101.492吨。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机械采矿采用液压破碎锤法。项目车辆外委专人进行设备维护更换润滑油,矿山不设柴油库,柴油由当地石油供应商供货到矿,爆破委托民爆公司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总投资5296.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1.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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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生活办公区,本次施工建设内容主要为排土场、废石堆场、截排水沟、沉淀池、挡土墙、破碎生产区厂房建设及配套破碎筛分等生产设施安装(拆除原有厂房,新建2个成品库和1个破碎筛分车间,除原有1台颚式破碎机外其余设备均新购入)。 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不外排。 2、废气:矿区建设过程中表土剥离、截流沟等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和洒水降尘,易产尘物料禁止露天堆放。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截流沟开挖产生的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 5、生态影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企业砍伐林地时,需得到相关部门批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家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采坑底部设置的集水池收集后通过水泵泵至沉淀池内,经过沉淀池(容积为300立方米)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工序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筛分粉尘,以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破碎筛分工序未被完全收集的粉尘、排土场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爆破废气、燃油机械设备废气。本项目原料由本矿山自采供给,直接由本矿区的矿石堆场直接运输到破碎筛分车间,破碎筛分工序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位于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露天开采粉尘采取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洒水车洒水降尘,采用湿式钻孔凿岩作业,钻孔设备通过自身捕尘装置收尘,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内生产和洒水降尘,排土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苫布遮盖等措施,装卸粉尘采取矿区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内道路洒水降尘、车辆苫盖、减速慢行等措施,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燃油机械设备废气采用高标号燃油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与养护,破碎车间与成品库通过封闭皮带机进行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机、锤式破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采石场剥离表土和沉淀池污泥堆入排土场,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卖;废石收集后暂存废石堆场,用于矿坑填平。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8、本项目禁止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