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企业反映,有不法人员以环保部门人员名义要求企业通过手机公众号进行环保排污登记,并威胁企业“不登记会罚款”。
针对以上事实,特此严正声明: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从未通过手机公众号要求企业进行排污登记,也从未说过“不登记会罚款”。对于符合排污登记的企业,指导企业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 (mee.gov.cn)”自主进行排污登记填报。希望各企业加强警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相关问题,避免上当受骗,防止造成不必要损失。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初审:赵竹影;复审:尚学成;终审:刘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