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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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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品库(含危废品暂存库)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8 09:25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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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品库(含危废品暂存间)项目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怡心路111号

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怡心路111号,坐标为东经125度34分52.000秒,北纬43度36分3.000秒,占地面积743.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743.25平方米的化学品库(含危废品暂存间),包括固废暂存库、废液暂存库、碱性化学品库、易燃液体库(一、二、三、四)、酸性腐蚀品库、气瓶间、固体库(一、二)、易制爆品库、易制毒品库、柴油库、空调机房及工具间等;本次药品生产区需要24小时恒温恒湿,生产用热依托厂区内原有两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供给,新增燃气量84万立方米/年。本项目只涉及危险品的仓储,不涉及化工生产工艺,不涉及化工输送管道。本项目总投资4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广润水务有限公司大营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在厂区内进行扩建,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抛洒,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禁止大风天施工作业。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需连续施工时,应当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知周围人群,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与管理,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金属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卖废品收购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制纯水废水,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满足长春广润水务有限公司大营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大营子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为燃气锅炉烟气、固废暂存库废气、废液暂存库废气。燃气锅炉烟气依托现有1根21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固废暂存库废气、废液暂存库废气分别采用密封管道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GB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冬季生活采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生产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5、本项目新建可燃气体探测装置、防爆空调、防爆声光报警灯、防爆摄像头等辅助工程。

6、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