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2020年双阳区省级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长双牧联字〔2020〕4号)文件要求,经过乡镇申报及联合验收,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建设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凡对上述建设单位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畜牧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431-84772597
附件: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拟奖补名单
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引导资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拟奖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