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区各部门、燃气企业、燃气用户:
全区自1990年安装使用天然气以来,设施老化极为严重,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效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区政府决定对此类用户燃气设施进行改造,具体改造事宜通告如下:
一、双阳区老旧燃气设施改造工作按照“政府组织、企业改造、用户配合”的原则。
二、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用户的钢塑转换、入户管以及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按计划改造,改造费用由区政府和燃气企业共同承担。
三、违法建筑占压燃气管道或将燃气钢塑转换封闭的户主要主动自行拆除构建筑物,排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单位或个人,暂缓供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小区物业、燃气用户要对本次改造工作提供方便和配合,任何人不得阻挠拒绝改造,因阻挠而延误改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燃气企业要从保证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拒不改造的用户给予停气处理。
五、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尽职尽责,社区要加强协调,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