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权责清单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管理公开 > 权责清单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06 14:1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便利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手机彩票网手机彩票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 号)以及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工作部署,结合手机彩票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审批事项无争议的行政相对人办理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容缺受理是指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主件(不可容缺)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副件(可容缺)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经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 行政审批部门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副件(可容缺)材料、时限,同时将主件(不可容缺)材料流转至审查阶段。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第四条??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方可进行容缺受理。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签字确认的容缺受理承诺书,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一)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时限。 

  (三)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四)在承诺期限内补正全部容缺材料。 

  (五)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一次性告知副件(可容缺)的申请材料。 

  对申请人提供的主件(不可容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受理。 

  第七条??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递、电子邮件、传真以及行政审批部门认可的其它方式补正副件(可容缺)材料,其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结束之前须按承诺完成副件(可容缺)材料的补缺。 

  第八条??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副件(可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第九条??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副件(可容缺)材料的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终止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终止办理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申请人因容缺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未履行容缺受理承诺书义务的失信申请人相关信息纳入政务服务承诺失信记录,并录入信用长春网站,向社会公布。 

  ? 

  附件: 

  1.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2.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3.“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可容缺受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

1.容缺受理通知书.docx
2.容缺受理承诺书.docx
3.“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可容缺受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