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没花一分钱,就帮我解决问题了!”马某赞叹道。近日,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诉前调解室与奢岭法庭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以快速、高效、便民的特点,不断促进当地法治营商环境良性发展。
长春市双阳区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向马某租赁两辆混凝土搅拌车进行生产作业,双方签订合同后,马某按合同出租车辆,某公司以回款难、利润低、现金流不足为由未按合同约定给付,共拖欠租赁费18.35万元。马某多次催收未果后,由于急需用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核该涉企案件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移交诉前调解室受理。
区人民调解中心、奢岭法庭、双营司法所以及诉前调解室四方协力共同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场进行调解。调解员采用“背靠背”和“面对面”调解法,一方面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以双方的难处为切入点,缓解紧张关系。另一方面,深入细致地为涉企法人分析利弊,针对还款时间、偿还比例相互沟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对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同意全额给付马某租赁费18.35万元。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而诉前调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该涉企纠纷得以成功调解,不仅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更是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有力践行。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春市双阳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促进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持续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