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双阳区三田家庭农场农产品烘干贮藏建设项目 |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双榆村姚家城子屯 |
双阳区三田家庭农场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双榆村姚家城子屯,坐标为东经125度35分21.698秒,北纬43度39分55.913 秒,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用设施用地,建筑面积为4899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780平方米,内置4条辣椒烘干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备3台0.33t/h生物质燃烧机,冷藏库建筑面积为1119平方米,使用R600a制冷剂。生产设备主要有分拣台4台、生物质燃烧机12台、布袋除尘器12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干朝天椒5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居民区较近处施工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钢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采用12台0.33t/h生物质燃烧机进行辣椒烘干,年燃生物质燃料1700吨,燃烧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一根35米高的烟囱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燃烧机设备,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吸声、隔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辣椒杆和辣椒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和生物质灰外售做肥料。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