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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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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旺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0 16:4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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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5月10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旺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育民路以南,东环路以东交汇处

长春市旺达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育民路以南,东环路以东交汇处,坐标为东经125度36分26.143秒,北纬43度35分39.977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占地面积22265㎡,建筑面积14431.9㎡,厂房为框架结构,项目新建一条饲料加工生产线,2台2t/h天然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1台0.5t/h天然气锅炉用于冬季取暖。本项目原辅材料和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3、表2-4进行使用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饲料,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进入临时沉沙池,经沉沙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易产尘物料密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厂区内道路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或消声措施等,设置临时声屏障(高1.8m)。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午休和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于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施工过程的金属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卖。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为新建,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长春市广润水务有限公司(双营子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锅炉排水全部用于厂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和工艺粉尘废气。锅炉主要用于生产供热和冬季取暖,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进行天然气燃烧,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经两根8m高烟囱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接收工段、清理工段、混料工段、筛分工段、打包工段均设置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粉碎工段为全封闭,粉尘经10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均为直接脉冲反吹,使收集的物料重新回到生产工艺中使用,不外排。未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过车间通风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车间内封闭生产,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处理,合理布设产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和原料杂质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