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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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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一五三中学异地新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6 15:3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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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6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第一五三中学异地新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禹山路和华山路以东、春江街以南、嵩山路以西、通阳路以北

长春市第一五三中学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禹山路和华山路以东、春江街以南、嵩山路以西、通阳路以北,坐标为东经125度39分10.802秒,北纬43度31分1.101秒,占地面积为729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7055.97平方米,班级规模为45个班,全部为初中部,学生总人数为225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教学楼,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16996.27平方米的教学楼一座,新建一个两层的连廊,对科技楼、食堂宿舍楼和消防泵站进行维修改造,其他配套设施利用原有建筑。本项目总投资899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校区内现有设施集中收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场地内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施工场地设置封闭围挡。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居民区较近处施工时,采取隔声、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土方作业应避开暴雨期,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学生及教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全部排入双阳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实验室废水进行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开设有物理、化学及生物实验室,其中物理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无废气产生,中学化学实验以无机化学实验为主,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由通风橱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于屋顶3米以上,并在排气口顶部设置风帽,防止废气倒灌,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经专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中实验室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设置于实验室内,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弃化学试剂、废化学试剂瓶等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外排。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