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万金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新安乡新安村四社,东距宋春山0.8m,西距黄金荣1.1m,南距边19m,北距罗万金菜田8.7m。宅基地面积200m,建筑面积40.3m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万金
2024年11月13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