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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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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11号
发布时间:2024-06-13 16:18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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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吉(2019) 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4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区支行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