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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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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10号
发布时间:2024-05-17 16:50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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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国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7)第010001361号土地使用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国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