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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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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1-09 13:28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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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晶波因保管不善,将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905号、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901、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89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晶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