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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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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3】双阳第44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15:09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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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丽国因保管不善,将吉(2007)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10001361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丽国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