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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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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2】双阳第25号
发布时间:2022-10-08 15:24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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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宪堂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9)字第011200055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孔宪堂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