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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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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明遗失声明【2021】双阳第37号
发布时间:2021-11-12 14:45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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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建新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975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李佳谕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180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郭建新 李佳谕 

  202111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