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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0:38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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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

   征收土地公告  

  〔202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春市人民政府手机彩票网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1〕10号)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手机彩票网双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吉自然资耕〔2024〕26号),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项目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2024〕26号 

  3.批准时间:2024年2月4日 

  4.批准用途:商业服务业建设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山河街道办事处柳树村部分集体土地 

  2.位置:详见勘测定界技术图 

  3.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占地总面积33.6807公顷,集体农用地29.0396公顷(其中耕地25.8939公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4.5955公顷;未利用地0.0456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占地位置 

面积 

区片地价标准(元)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山河街道办事处柳树村 

33.6807 

75 

2526.525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以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到山河街道办事处柳树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六、其他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